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书等个人物品被清理后可以到哪里去拿?

对于因“霸位”被清理的物品,读者可于每周五的14:30~17:30在一楼东区楼梯底的小房间认领。如有读者急需领回清理物品,可到图书馆三楼办公室开取占位物品“认领条”,开认领条的时间是周一到周五:早上8:00~11:40,周一到周四:下午14:40~17:20。有关规定如下:

在校学生第一次开取“认领条”的,需带齐本人学生证或本馆借书证凭证办理,认真学习“‘每日三次清理占位物品’并每天清理储物柜的规定”,同时将读者信息登记备案;第二次开取“认领条”的,需要深刻反省并自觉交一份“保证书”,保证日后不再违规“占座”;如出现第三次开取“认领条”的,图书馆将对该读者进行公开通报批评(将定期不定期地在图书馆公告栏公告三次以上(含)违反管理规定读者名单)并通报其所在二级学院。

校外人员第一次开取“认领条”的,需持本人身份证登记备案并清退其占位物品;第二次开取“认领条”的,一经发现,马上移送学院保卫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