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随书光盘借阅规定(暂行)

一、凡本馆持证读者均可凭借书证借阅本馆随书光盘和磁带。
二、随书光盘借阅期限均为3个日历天(公共节假日及光盘借阅区不开放时间除外),所有的光盘均不提供续借服务,每位读者每次限借不超过5种图书所附带的光盘。
三、读者借阅时,需向工作人员提供随书光盘所属图书的索取号。
四、读者借阅随书光盘需交纳一定的服务费用:0.5/盘。若自带电子设备来书库考备、阅读、使用光盘(磁带),视同外借收费标准。
五、借阅随书光盘时必须抵押本人借阅证,还清所借光盘后取回。
六、读者取到所借的光盘、磁带时,应立即进行检查,如发现光盘划痕过深盘片开裂保护层损坏等情况,应立即向工作人员说明。
七、读者归还随书光盘时,工作人员应进行检查。凡发现光盘划痕过深盘片开裂保护层损坏而又没有预先记录的现象,应由读者本人赔偿;如发现所借随书光盘与归还光盘不符,将按遗失赔偿。
 八、违章处理:
1.逾期滞纳金:凡超过借阅期限而未归还者即为逾期。从逾期之日起按实际超期的天数收取滞纳金0.10/天。
2.遗失赔偿:如读者所借随书光盘不慎遗失,应给予赔偿。赔偿办法原则上赔偿同版原书的随书光盘,并补交文献加工费每张光盘5元。如无法赔偿原书的随书光盘则参照《《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图书馆读者违规行为处理办法》中图书丢失的赔偿方式进行赔偿。(自刻光盘无效)
3.损坏赔偿:
1)轻微污损或丢失光盘条码但不影响流通使用,赔偿5.00/片;
2)盘片划痕较深、盘片开裂、水浸、油浸、漆保护层损坏、严重污损或重压变形导致光盘使用的,按照丢失赔偿;
3)如发现用其他光盘替换借阅随书光盘的按遗失赔偿处理;
4)损坏和遗失的光盘同时有逾期的应同时交纳逾期滞纳金。